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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悄悄给「另一半」买保险

是二爷吖 保二爷 2022-08-03


今天腾讯的朋友给我讲了一个八卦,

说她的一个男同事,因为买意外险没有指定受益人为老婆

他老婆跟他大吵大闹,说老公防着她,不为她考虑。

难道他走了,自己还要去跟公公婆婆撕逼谁拿钱吗?

我听了,觉得很诧异...

因为这个男的即便不指定受益人,老婆也属于法定受益人。

配偶,父母和子女,是可以平分理赔金的。

而且...

一个意外险而已,也就二三百块。

再买一个不就得了???

咱们一般买定寿和意外险,都涉及到让谁做受益人的问题。

买医疗险,或单纯的重疾险,没有身故责任那种,一般不用。

因为理赔的时候,被保人健在,钱就直接赔给被保人了。

以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,才需要指定受益人。

你挂了,钱留给谁,能不能给到想给的人,这还是挺重要的。

一般不指定,就默认为法定受益人。

也就是按法定继承人继承,第一顺位就是配偶,父母,子女,按人头平分。

如果指定,也不能随便瞎指。

一般保险公司只会让你在父母,子女和配偶,三个选项里选。

想给谁都可以,给多少比例都行。

给父母和子女,是不会有啥幺蛾子的。

但如果指定给配偶,就会有一些变数。

譬如小花和老公小明感情甜蜜,小花给小明买个定寿,指定受益人为自己。

如果他们一直婚姻幸福,那没啥。

但如果他俩离婚,男方挂了,这笔钱就未必能赔给小花。

保险法的司法解释是这么约定的👇


分两种情况:


A.仅约定受益人为配偶


小花给小明买保险,投保人与被保人为不同主体,那根据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算,小花还是小明的受益人,可以拿到钱。


如果是小明自己给自己买,则受益人为他身故时的妻子,而不是前妻小花。


还是比较合理的,相当于谁给钱谁受益。


B.受益人约定为姓名+身份关系,譬如配偶小花。


小明身故时,小花已经不是她的配偶了,就视同指定无效,没有指定受益人。


那就依然按法定继承去给,小花一分钱也拿不到。


看起来,小花还是有机会拿到的?


但我看了一下现在的定寿和意外险,


不管是买的时候,直接指定受益人。还是买好后,去保险公司官微变更受益人。


基本都要求写清楚和被保人的关系,还有姓名等信息。


(以擎天柱7号定寿和小蜜蜂2号意外险为例)


所以,大家遇到的基本都会是第二种情况。


受益人为姓名+身份关系,那么不管是你给老公买,还是老公自己给自己买,指定受益人为你,


一旦离婚,钱都是赔给他的法定继承人,与你无关。


我看过一个案例:


夫妻双方为了买房假离婚,结果老公因为意外身故。


他生前买的一个重疾险包含身故责任,指定受益人为女方,身份关系为配偶。


女方想全额理赔,结果杀出了男方的妈妈,也想要全部的钱,双方就打起了官司。


最后法院调解,两个人退了一步,各分了一部分钱。


这个案子如果真闹到对簿公堂,女方很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。


这如果是配偶自己买的保险,也就算了,反正咱也没花钱,离了婚也不图啥赔偿。


如果是你给配偶买的,保费花了,赔偿一分没有,那还是有点心塞...


并且,在受益人的指定上,被保人权限也更高。


如果被保人不同意,那指定了受益人也无效。


这也很好理解,因为赔付是以被保人的生命为标的,肯定要保护被保人的利益。


还有,买保险的时候,很多人劝不动配偶买定寿买意外险,会悄悄给对方买。


这也是不行的。


如果对方不知情,也不认同投保的保额,保单也是无效的。


所以,别悄悄给老公买保险,可能钱都打水漂了。


还有,想清楚自己的保险金,要留给谁。


最好提前把受益人约定清楚。


有些人意外险和定寿买得多,涉及大几百万的赔偿,这个数额足以考验人性。

而人性,最经不起考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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